詢價案件詳細資料

案 號:C15A03613

案 名:閃光指示燈等2項採購

起 日:2026-06-25

迄 日:2026-06-29

承辦人:詹前顯

電 話:02-25363001#8156

空汙費:

項次 中文品名 規格 預算單價 單位 數量 單價
(未稅)
合計
(未稅)
1371型閃光指示燈1.總長度:45~60mm。2.接頭直徑:13~16mm。3.燈頭直徑:17.5~21.5mm。4.工作電壓:DC 110V。5.燈頭防護:IP40(含)以上。6.形式燈色:閃光型LED橘黃色。7.壽命:30,000小時(含)以上。8.鎖固方式:螺紋鎖固式(附鎖固螺帽),且螺紋不得少於5mm。20
2車外門開指示燈(LED紅色)1.燈帽:BA15D,符合CNS 10902規範。2.尺寸及功能特性:(1)外徑:小於28mm,總長度:小於50mm(含燈帽)。(2)至少15顆紅光LED排列組成。(3)電壓:工作電壓37.5VDC,適用範圍:24~42VDC具穩壓保護功能。(4)工作電流:≦0.53A;突波電流:≦2.64A(15msec)。(5)壽命≧20,000小時。(6)1/2最大光強角:≧120度。(7)發光強度:≧1,000mcd。(8)工作溫度:至少60℃。3.LED晶粒規格:(1)參考廠牌:OSRAM、PHLIPS LUMILEDS、CREE、NICHIA、SEMCO或EPISTAR。(2)顏色:紅色,中心波長:620~645nm。4.雙極性接點、具穩壓保護功能(42 VDC)、每迴路至少3顆LED 為單獨迴路共五迴路,且單一迴路失效其餘迴路需仍可正常點亮。5.須符合CNS_8264_2B振動試驗規範。6.實際尺寸以符合現場安裝為主。7.餘詳物料規格說明。480
合計(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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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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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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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就本採購案 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該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自法務部廉政署網頁「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之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1號函下載),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報價

廠商應注意事項:

  1. 廠商一經報價不可撤回,惟可於報價截止日前修正報價資料,並以最後一次報價為準,若為得標廠商,適用本事項第3點。
  2. 若廠商於詢報價期間,同時提供網頁報價及其他方式報價者,以網頁報價資料為準。
  3. 決標後須簽署契約(或訂購單)案件,本公司將另行通知廠商辦理訂約作業,若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7款辦理。
  4. 本次報價廠商為業務聯繫需要提供聯絡人員之個人資料予機關時,廠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向其聯絡人員踐行告知及其他法定義務,並以符合誠信原則及比例原則方式執行。
  5. 規範訂定若有缪誤、異動、未詳盡或其他待確認事項時,請於報價時一併提出,並立即與本公司承辦人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