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案件詳細資料

案 號:C15A03074

案 名:可程式化邏輯控制器主機採購

起 日:2026-04-21

迄 日:2026-04-25

承辦人:張杰蔚

電 話:02-25363001#8126

空汙費:

項次 中文品名 規格 預算單價 單位 數量 單價
(未稅)
合計
(未稅)
1可程式化邏輯控制器主機1. 輸入電源:24VDC±15%。2. 外型尺寸:長:100mm(含)以下、寬:140mm(含)以下、高:90mm(含)以下。3. 數位輸入功能: (1) 輸入電壓信號110VDC±10%。 (2) 數位輸入接點數量至少24點,取樣時間為5ms(含)以下。4. 數位輸出功能: (1) 數位輸出接點數量至少16點。 (2) 型式為繼電器輸出,可工作於250VAC/2A之電阻性負載。5. 內建萬年曆時鐘功能,須提供年、月、日、時、分、秒的時間資料供程式使用,在斷電情形下可持續計時。6. 通訊介面功能: (1) 100 Base T 乙太網路(Ethernet)介面1組,且至少須具備通訊狀態指示燈。 (2) 具備遠端維護功能:可利用乙太網路遠端連線,進行控制模組設定。 (3) 具備網頁伺服器功能,提供使用者以網頁方式控制及讀取控制模組狀態。 (4) 具備網路校正時間功能。 (5) 支援 Modbus TCP/IP 主動/被動通訊接收功能。7. 程式記憶體至少1M位元,供使用者存放開發程式功能。8. 容許之工作環境溫度至少50℃。9. 可安裝於35mm寬之固定鋁軌(DIN RAIL)。10.具數位模組與類比模組擴充功能,數位模組至少可擴充125點,類比模組至少可擴充30點。11.須符合振動及衝擊測試(IEC61373或EN50155或同等規範)。12.附模組連接線1條,可與數位輸入擴充模組或類比輸入擴充模組連接,長度至少50公分。11
合計(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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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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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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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就本採購案 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該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自法務部廉政署網頁「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之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1號函下載),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報價

廠商應注意事項:

  1. 廠商一經報價不可撤回,惟可於報價截止日前修正報價資料,並以最後一次報價為準,若為得標廠商,適用本事項第3點。
  2. 若廠商於詢報價期間,同時提供網頁報價及其他方式報價者,以網頁報價資料為準。
  3. 決標後須簽署契約(或訂購單)案件,本公司將另行通知廠商辦理訂約作業,若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7款辦理。
  4. 本次報價廠商為業務聯繫需要提供聯絡人員之個人資料予機關時,廠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向其聯絡人員踐行告知及其他法定義務,並以符合誠信原則及比例原則方式執行。
  5. 規範訂定若有缪誤、異動、未詳盡或其他待確認事項時,請於報價時一併提出,並立即與本公司承辦人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