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價案件詳細資料

案 號:C15A04365

案 名:列車資訊系統顯示螢幕採購

起 日:2026-06-19

迄 日:2026-06-23

承辦人:張杰蔚

電 話:02-25363001#8126

空汙費:

項次 中文品名 規格 預算單價 單位 數量 單價
(未稅)
合計
(未稅)
1列車資訊系統顯示螢幕(381型)1.由螢幕鎖固車體外框、螢幕顯示器、螢幕主機組成,各規格說明如下:(1)螢幕顯示器為彩色TFT 10.4"吋(含)以上之觸控螢幕。(2)螢幕主機材質為鋁合金。(3)螢幕鎖固車體外框(安裝框):顏色為黑色,材質鋁合金,尺寸為長 315 mm ±1 mm、寬250mm±1mm、邊框四個孔,孔徑5mm±0.1mm。檢附鎖固螺絲。詳如下尺寸,螢幕顯示尺寸以實際商品為主。(4)組裝型式:螢幕鎖固車體外框(安裝框)、螢幕觸控面板及螢幕主機為一體式組裝,交貨應為完整組件。(5)電源輸入:DC 110V(支援寬電壓輸入DC 14~160V)。(6)螢幕顯示器解析度:1,024(H)x 768(V)(含)以上。(7)亮度:原生亮度1000nits,加觸控面板後800nits。(8)螢幕顯示器觸控:電阻式觸控螢幕須提供可抽換式螢幕保護膜防刮(9H),保護膜材質PET,貼上保護膜仍可正常使用。(9)觸控面板:5-線電阻式(支援雙介面USB和RS232)。(10)螢幕主機影像介面:DP,接頭型式朝上。(含音源)(11)螢幕主機提供喇叭:8歐姆2瓦特(W)*2。(12)螢幕顯示器對比:1000。(13)螢幕顯示器反應時間(Tr/Tf ms):13/12。(14)操作溫度:容許之工作環境溫度至少攝氏-30℃~70℃。(15)2年保固。(16)配件:每組應隨附DVI轉HDMI線(有安規)、USB線及音源線各1條,共3條線,每條長為5公尺。2.共通性規範:(1)須符合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或CE或FCC或UL安規認證。(2)須通過EN50155(2017版或更新版本)規範或同等標準。2
合計(未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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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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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含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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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就本採購案 屬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如屬該法第2條及第3條所稱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請填「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A.事前揭露】(請自法務部廉政署網頁「防貪業務專區」→「利益衝突」→「業務宣導」之107年12月10日法廉字第10705012761號函下載),未揭露者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8條第3項處罰。

報價

廠商應注意事項:

  1. 廠商一經報價不可撤回,惟可於報價截止日前修正報價資料,並以最後一次報價為準,若為得標廠商,適用本事項第3點。
  2. 若廠商於詢報價期間,同時提供網頁報價及其他方式報價者,以網頁報價資料為準。
  3. 決標後須簽署契約(或訂購單)案件,本公司將另行通知廠商辦理訂約作業,若無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則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7款辦理。
  4. 本次報價廠商為業務聯繫需要提供聯絡人員之個人資料予機關時,廠商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向其聯絡人員踐行告知及其他法定義務,並以符合誠信原則及比例原則方式執行。
  5. 規範訂定若有缪誤、異動、未詳盡或其他待確認事項時,請於報價時一併提出,並立即與本公司承辦人聯絡。